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是一项兜底线、保安全的民心工程。
黔西南州紧盯农村住房安全,以“危房不住人,住人房不危”为标准,组织对全州农村住房进行全覆盖排查,分类规范开展危房拆除工作,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截至目前,全州共排查拆除农村危房4946栋,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高位推动落实 狠抓全面摸排
小危房,大民生。黔西南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农村危房拆除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下发了《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指挥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组织保障、重点任务、时间安排。成立州、县、乡三级工作专班,采取“日调度、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和“边排查、边整治”的工作方式,依法依规、有序有据开展危房拆除工作,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为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牢牢守住“危房不住人、住人房不危”的安全底线,我州坚持“四逐四准”工作机制,落实“州统筹、县为主、乡实施”工作模式,进行拉网式、网格化全覆盖摸排,发现一户、鉴定一户、商议一户、处置一户,重点对获得危改政策后旧危房未拆除(危改未拆类)、易地移民搬迁后危房未拆除(搬迁未拆类)、一户多宅且有危房未拆除(一户多宅类)三大类型开展全面仔细摸排,反复做好复核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危房台账,力求做到不遗漏。
同时,部分县(市、新区)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突破”的原则,扩大排查整治的范围,增加了农村危房之外的围墙、堡坎、遗弃旧房等危险建筑物排查整治,按照边查边改和立行立改的原则,实事求是,应排尽排,应拆尽拆,确保农村危房及危险建筑物排查、拆除零遗漏。
强化督导检查 确保工作成效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依据,着力推进危房拆除工作公开透明。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要求,妥善解决好群众的住房保障、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第一时间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因危房拆除导致返贫、致贫等情况发生。同时,逐村逐户逐宗摸清土地性质,综合施策、分类推进,常态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排查,分类整治、依法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为推动危房“清零”,各级有关部门苦干实干,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根据危改未拆类、搬迁未拆类、一户多宅类、其他类四种类型,因户施策提出解决措施。建立州、县、乡、村四级农村危房拆除台账,实行“一房一档”,对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进行收集对比,确保危房拆除资料完整,并采取聘请施工队开展拆除的方法,提高拆除效率,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到“零事故”。
除此之外,农村危房排查拆除期间,州级工作专班多次组织队伍前往各县(市、新区)开展现场督查;各县(市、新区)成立了多个工作专班,对乡镇(街道)进行业务指导和巡查督办;在州、县、乡三级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农村危房排查拆除基本结束后,州工作专班派出“回头看”工作组,听取各县(市、新区)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情况汇报,并根据《黔西南州农村危房拆除明细表》进行核查。同时,州纪委监委同步开展专项监督,州督查局牵头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确保农村危房拆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保障住房安全 改善人居环境
得知政府要对农村危房进行拆除,普安县兴中镇红岩村坪子头组村民谭化江积极响应政策,主动联系村委会并召集村中亲属,对自家破旧的老宅进行拆除,消除老屋存在的安全隐患。
危房拆除后,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对拆后废料和宅基地进行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拆除木材由农户自行处置,石砖、石磨等具有一定观赏价值的物件,集中回收用于民宿酒店建设等;一般性的土砖、石头等有序堆放好,用于日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其他建筑垃圾由镇、村清运处置。无需保留或不符合保留宅基地规定的,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组织实施复垦复绿。
“我家的新房子与老房子相邻而建,就在一座院子里。老房子是危房,总担心它倒塌伤人,也怕倒塌影响到新房的安全。现在政府帮我把老房子拆除,不仅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还改善了我家的居住环境。”册亨县冗渡镇毛坪村毛坪组村民陈登笑呵呵地说。危房拆除后,他将老屋基整成平地,种上瓜果蔬菜,既美化了自家庭院又增加了经济收入。
我州农村危房拆除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在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了农村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毛倪佳 周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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