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远坤率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吴跃参加执法检查。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家富,州委常委、兴义市委书记许风伦,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陈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丽蓉,州政府副州长黄华,州政协副主席、望谟县委书记李建勋陪同检查或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望谟县“180”加油站、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册亨县消防救援大队、德隆水泥厂,安龙县金源铁合金有限公司、炜烽煤矿,兴义市宜兴化工有限公司、公交公司、金州体育城C5组团项目建设点等地,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作业现场,实地了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体系和制度、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及相关配置设施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在听取我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州工作给予肯定。检查组指出,安全生产无小事,黔西南州对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高度重视,在生产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和标准,责任落实到人,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取得了积极成效。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遵法守法意识,特别是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法宣传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检查组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共同管理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和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事故处置能力,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杨 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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