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笔者从贵州省司法厅“黔微普法公众号”获悉,我州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喜获全国表彰。
近年来,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司法部下发决定,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中,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黔西南州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兴义市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等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兴义市清水河镇法律服务所主任陈建荣、黔西南州册亨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梁洪两名同志分别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和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上一篇: 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
下一篇: 州供销社系统全力做好...

发表评论
用户名:匿名 匿名回复
0/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