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我州出台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决定在全州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百日行动。
方案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有关重要批示精神,以及12月1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12月20日州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深刻汲取我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7”煤与瓦斯突出重大事故教训,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方案指出,此项行动自本月22日起至2020年3月底结束,分部署阶段、排查阶段、整治阶段、“回头看”阶段和全程通报阶段,将以超常规的方式和手段,全力实施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对3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安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停产安全、煤炭领域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商务领域安全、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安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体育领域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油气领域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监管,确保实现全覆盖;在全州城镇社区、乡村寨子、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宾馆酒店等区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到无盲区;在全州范围内只要可能有人活动的地方、只要有生产的地方都要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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