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
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各有关单位、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为扎实推进我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0年)》《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中药材产业资金管理办法》),经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对项目申报高度重视,结合《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0年)》《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7个重点品种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和各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有限支持16个深度贫困县、15个中药材种植大县项目申报。
2、按《中药材产业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指南》规定,各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并收集汇总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审核汇总,于11月1日前报送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申报项目于11月1日前直接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申报主体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有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再受理该主体申报材料。申请书不得含有涉密材料,如发现涉及涉密材料及行为,各项目申报主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省农村产业革命中药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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