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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建立健全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机制配套防治污染

来源:黔西南日报 浏览:44次 时间:2019-11-11 10: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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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州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全州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机制,统一规范台账记录,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和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防治污染取得时效。


    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安全规范处置。印发了《<黔西南州卫计委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针对涉及的县(市、区)卫计局、环保局立即着手对焚烧填埋点的设置进行科学规划、现场指导,并由环保部门出具环评手续,将边远农村地区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管理,目前除望谟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还在装修阶段外,兴义市、普安县、贞丰县、兴仁市、安龙县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均已建成投入使用,从2018年8月底起,我州医疗废物已实现集中签约处置全覆盖。


    加强督查力度,处置规范统一。加大州、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各医疗机构切实增强环保意识,督促医疗机构和集中处置机构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标准和暂存要求,规范登记管理台账,确保分类、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各环节标准规范统一。


    强化医疗废物处置信息化管理工作。印发《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医疗废物管理平台>部署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除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外的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均使用《医疗废物管理平台》进行统计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处置信息化管理工作。从2019年起,县以下以乡镇(街道)卫生院为单位与有关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协议。乡镇(街道)范围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废物纳入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集中收集管理,不再单独签约。


    据统计,2018年,全州共检查医疗机构2709家,立案查处52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366份,罚款金额54.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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